学校保安员的职责和权限
发布日期:2024-12-02 17:19:56

一、学校保安员的职责

1.值守学校出入口:

●维护学校出入口及校门口周边的正常秩序,确保师生及来访者能够有序进出。

●对进出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登记和证件查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开展治安巡逻:

●在校园内、校门口周边进行定时巡逻,确保校园安全无死角。

●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内、校门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

3.安全检查与监控值守:

●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监控值守,确保校园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4.维护秩序与抢险救灾:

●维护校园内的公共秩序,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冲突或打闹。

●在发生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时,迅速响应并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5.服务师生:

●热情主动地为师生提供帮助和服务,如指引路线、提供咨询等。

●在师生需要帮助时,及时伸出援手,确保师生安全。

6.配合调查与处置案事件:

●配合公安机关和学校相关部门调查校园内的案事件。

●在案事件发生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7.收集与报告安全信息:

●收集各类影响师生安全的信息,如校园周边的治安状况、学生的异常情况等。

●及时将收集到的信息报告给学校和公安机关,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二、学校保安员的权限

1.制止违法行为:

●保安员有权制止发生在校园及校门口的违法犯罪行为,如盗窃、打架斗殴等。

●在制止违法行为时,保安员应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避免使用暴力手段。

2.登记与查验:

●保安员有权登记、查验出入学校人员、车辆的证件及必要的证明,检查携带或装运的物品。

●对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和物品,保安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校园。

3.报告与配合:

●保安员在发现违法行为或异常情况时,有权及时报告给学校和公安机关。

●在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案事件时,保安员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线索。

4.使用防卫器械:

●保安员在执行职务时,可以佩带必要的防卫工具和通讯设备,但不允许携带警具。

●在遇到紧急情况或危险时,保安员可以使用防卫器械进行自卫和制止违法行为。

5.协助管理:

●保安员可以协助学校进行日常管理,如协助值班老师疏导学校门口车辆和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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