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HZB-2025-ZC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0.95元/月•平方米,商业最高限价1.5元/月•平方米;,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吕坡村村民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翟庄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0.95元/月•平方米,商业最高限价1.5元/月•平方米;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明(上岗证等)、从业简介;
3.通过“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无欺诈、无违约、无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承诺)。
6.有备案在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企业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会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电梯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投标企业提供与具有专业的电梯维保与消防系统维保的合作证明(合同)并附专门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备注:1.开标当天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原件递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资格后审)。若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未带至现场等情形,将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处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分公司需有总公司授权文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开标当天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30日08时30分到2025年05月04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http://222.143.32.99:60081)注册,线上报名,相关资格资料原件开标当天带至现场审核;招标文件联系招标方获取,联系电话0371-56267908/1732011707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B-2025-ZC003
2、项目名称: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前期物业管理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0.95元/月•平方米,商业最高限价1.5元/月•平方米;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块对应地点);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或行业执行标准的规定;
5.4服务要求:河东第一棚户区6号地前期物业管理,包含院内整体保洁服务、绿化维护、门卫保安每天24小时值班、地下车库保洁及照明电费等管理、垃圾清运、公用设施维护等。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节招标内容》及物业服务委托合同内全部服务内容;5.5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2.具有项目经理资格证明(上岗证等)、从业简介;
3.通过“信用中国”查询,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允许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无欺诈、无违约、无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自行承诺)。
6.有备案在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内资信证明)。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企业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会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电梯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投标企业提供与具有专业的电梯维保与消防系统维保的合作证明(合同)并附专门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9.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3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备注:1.开标当天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原件递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资格后审)。若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未带至现场等情形,将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处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分公司需有总公司授权文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开标当天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4日;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http://222.143.32.99:60081)注册,线上报名,相关资格资料原件开标当天带至现场审核;招标文件联系招标方获取,联系电话0371-56267908/17320117076。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自招标文件领取后第2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吕坡村村民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翟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8565432
代理机构名称: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51号空港跨境A座
联系人:王女士/高先生
电话:17320117076/13027513277
邮箱:hhgczxysgs@126.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吕坡村村民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翟庄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张庄办事处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3856543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云港路51号空港跨境A座联系人:王女士/高先生
电话:17320117076/13027513
电子邮件:hhgczxysg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