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保安队员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示采招标-2025-14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机关服务中心采购保安队员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3,195,440.00元
最高限价:1319544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平公资采2025737号-1 | 第一标段 | 13195440 | 13195440 | 是 | 1319544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319544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责任区域内保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整个服务区域内的治安、消防巡查、重点部位、岗位、楼宇的安全工作,负责院区内车辆管理及招标人指定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招标人安排的其它工作内容);
5.2服务期限:两年(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5.3服务要求: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5.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项目采购需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公安机关核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提供本公告发布日之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4)拟派委托代理人(如有)及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或提供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若网站出现故障或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5)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采购人有权在任何时间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供应商对核实须配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本次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允许分包、转包;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pds.gov.cn/)
3.方式: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pdsggzy.com/)“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投标。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8月21日08时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及交易中心相关通知。因各投标人未仔细阅读造成的损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各供应商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4、监督部门:平顶山市新城区财政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00769496367B
联 系 人:焦女士
联系电话:0375-2667637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机关服务中心
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75-26679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恭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路智慧国际中心1幢11504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225049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15225049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