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1 10:56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LYLW-2025-0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18日08时30分到2025年04月24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8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428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YLW-2025-06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金额(元):430000元/年

最高限价:430000元/年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年)包最高限价(元/年)

1LYLW-2025-06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430000

43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安全保卫维护好服务范围内正常的工作秩序,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的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成交人履约能力良好,本合同可以顺延,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三年)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支持绿色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保安人员需要持保安员上岗证上岗。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3.4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5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竞;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18日至2025年4月24日,每日08:30-12:00时,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

3.方式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如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lylwgczx@126.com并电话告知代理公司

4.售价: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4月2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官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2、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八、凡是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白塔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9-60666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丽春路与浅井南路交叉口建业中弘城7号楼2单元101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7305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73058

2025年4月18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白塔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06660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洛阳力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26号楼2108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379-63273058

电子邮件:lylwgc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