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10:36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平采磋商-2025-4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本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5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为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保安管理服务,要求配备保安人员10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间。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3.8、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5年06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06月17日18时00分获取方式:现场出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递交方式: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

七、其他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项目编号:平采磋商-2025-43 2.采购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350000.00元,最高限价:350000.00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 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350000.00350000.00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采购内容:为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提供保安管理服务,要求配备保安人员10人,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5.2、服务期限:一年。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5.4、服务地点: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5.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9、是否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6、供应商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页面(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若有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间。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函)3.8、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须知:1、报名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2、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3、报名须知: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以及上述“二、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6月11日至2025年06月17日(正常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4、文件费:3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1、竞争性磋商时间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09点00分整。2、竞争性磋商地点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全国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环路南段西侧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0375-22367202、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联系人:杨阳、顾洪沛联系电话:156605963002025年06月10日

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平顶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西环路南段西侧联系人:王先生电话:0375-2236720电子邮件:hncx_dlb@163.com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驰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蓝湾国际公寓东一单元七楼联系人:顾洪沛电话:15660596300电子邮件:hncx_dl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