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7:15

公告正文  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HNCS-202604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年,招标人为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办公楼物业服务、大院门岗安保服务,物业服务包括卫生打扫、垃圾处理等,安保服务包括人员出入管理、物资进出管理、日常巡 逻防控、夜间值守及应急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提供 2024 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 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财购【2022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 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 文件存档;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29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并按照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盖供应 商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30 

递交方式: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7 日 09 时 30 

开标地点:濮阳市中原路 240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S-20260401

2、项目名称: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物业安保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年。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检察院办公区办公楼物业服务、大院门岗安保服 务,物业服务包括卫生打扫、垃圾处理等,安保服务包括人员出入管理、物资进出管理、日 常巡逻防控、夜间值守及应急处理。

5.2 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5.3 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核结果,续签次年合同)

5.4 质量要求:合格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财库〔202046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库〔202219 号文《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 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20%的扣除,用扣除 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执行 20%的价格扣除)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 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证明文件;

2.3 没有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2.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 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5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 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 政府采购合 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 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提供 2024 年度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 成立的公司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承诺声明文件(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 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濮财购【2022号文件中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 诺函,无需提交上述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 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

3.2、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信用查询,并保存查询证明(投标供应商不再提供截图),资格审查时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结果应同采购 文件存档;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的查询页和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4、本次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月 23 日至 2026 年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5:00 至 17:00,到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 议室。文件售价:500 /套,售后不退。

4.2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并按 照本公告“3.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报名资料,报名时应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 年 月 日 时 30 分整; 4.4.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 室 。

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 本单位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 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 2026 年 月 日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投标文件开启

1.时间: 2026 年 月 日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 240 号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人:濮阳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址:濮阳市中原路 290 号阳光大厦

人:李刚

话:186399408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畅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 濮阳市中原路 240

人: 孟女士

话: 0393-4680799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