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正文 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郑龙采购-2026-041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6.88 万元,招标人为郑州龙门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正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4 月 24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正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正文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正文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 路 229 号河南信息广场 B 座 704 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6 年 5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龙采购-2026-0416
2.项目名称: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校园保安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8800.00 元;最高限价:2688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5.1 采购内容:为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提供保安服务。
5.2 服务地点:郑州龙门实验学校长安校区;
5.3 服务范围:提供 24 小时公共秩序维护、门岗秩序服务,包括不限于对郑州龙门实验学 校长安校区的门岗执勤、巡逻、守护、交通管理、秩序维持、临时保卫及协助做好消防安全,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学校工作,维护采购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具 体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4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服务期限:1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前 30 日,经采购人综合评估,若供 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约定要求,双方可协商续签一年服务合同。根据财库【2014】37 号文 的要求,续签年限最多不超过两年。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出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拟派驻本项目服务的所有 保安人员须持有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保安员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 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河南联通办公大楼 B 座 704;3.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方式(jiaxu@hnti.cn);
现场或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要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获取文件时需要现场递交或电子邮件发送加盖公章的“文件购买登记表”(致电或电子邮件 方式获取)及汇款凭证(账号见公告最后部分);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63 号通信设计院东配楼 3 楼会议 3 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 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 50 米。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 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 年 5 月 8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 63 号通信设计院东配楼 3 楼会议 1 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 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 50 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 转载、篡改磋商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磋商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信用记录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 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 被执行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在响应 当天开标后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应答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留存。若在响应当天开标后查询
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 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 准)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4.根据《河南省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 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划分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文件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依据(符 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与长安路交叉口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1- 60209096
邮箱:m15093212278@163.com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信息广场 B 座 704 室
联 系 人:贾旭、刘荷卿、杨蕊奎、张乐、周海文、武莉萍、李雅茹、黄榕、陈一帆 联系方式:13703710035、18639551860
电子邮件:jiaxu@hnti.cn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帐 号:7717 0188 0005 004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旭、刘荷卿
联系方式:13703710035、18639551860
2026 年 4 月 23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龙门实验学校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与长安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0371- 60209096
电子邮件:m1509321227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 229 号河南信息广场 B 座 704 室 联 系 人: 贾旭、刘荷卿
电 话: 13703710035
电子邮件: jiaxu@hnti.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