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号(网)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6-04-24 14:47

公告正文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RHX-ZB-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住宅最高限价1.05//平方米(此价格为住宅面积物业管理服务包干价格,含地下停车场管理),商业最高限价2.00//平方米,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物业管理服务,包含院内整体保洁服务、绿化维护、门卫保安每天24小时值班、地下车库保洁及照明电费等管理、垃圾清运、公用设施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节招标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点击获取投标企业信用报告,展示投标实力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相关岗位证书;投标人有备案在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企业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会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电梯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投标企业提供与具有专业的电梯维保与消防系统维保的合作证明(合同)并附专门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信誉要求:

6.1 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2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3 无不良诚信记录,在管项目未发生重大信访问题(自行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备注1.开标当天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原件递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资格后审)。若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未带至现场等情形,将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处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分公司需有总公司授权文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开标当天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4240900分到 202605061700分获取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http://222.143.32.99:60081)注册,线上报名,相关资格资料原件开标当天带至现场审核;招标文件联系招标方获取,联系电话:1803788882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5180930

递交方式: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05180930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RHX-ZB-2026-010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预算本项目住宅最高限价1.05//平方米(此价格为住宅面积物业管理服务包干价格,含地下停车场管理),商业最高限价2.00//平方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块对应地点);

5.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5.3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标准、规范或行业执行标准的规定;

5.4 服务要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侯庄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郑港出<2021>84()地块物业管理服务,包含院内整体保洁服务、绿化维护、门卫保安每天24小时值班、地下车库保洁及照明电费等管理、垃圾清运、公用设施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第三节招标内容》。

5.5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合格的投标人: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经理具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相关岗位证书;投标人有备案在管项目(提供有效期内的合同)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 2024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包含企业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会计人员、工程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人员、电梯管理员)应持证上岗,投标企业提供与具有专业的电梯维保与消防系统维保的合作证明(合同)并附专门维保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交税的投标人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6.信誉要求:

6.1 信用中国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6.2有欺诈、违约、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允许参加投标(自行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3 无不良诚信记录,在管项目未发生重大信访问题(自行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承诺)

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非企业性质的投标人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备注1.开标当天各投标单位将相关资料原件递至开标现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确认(资格后审)。若资料原件不符合要求、未带至现场等情形,将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行处理,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标。

2.分公司需有总公司授权文件,明确具体授权范围、授权期限等内容,开标当天总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总公司公章)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0424日至 2026 0506;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企业通过《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http://222.143.32.99:60081)注册,线上报名,相关资格资料原件开标当天带至现场审核;招标文件联系招标方获取,联系电话:18037888823.

3、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清河办事处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838998618

招标代理: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

联系人:李先生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清河办事处候庄社区居民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区清河办事处

联系人:刘先生

:1883899861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润宏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陵大道与荆州路交汇处全通产业园2号楼315

联系人: 李先生

: 18037888823

电子邮件

把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畜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