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7 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提供保洁、保安、会议服务等。具体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公告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失信记录,资格审查不通过。注:供应商应保证响应采购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
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采用资格后审。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4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 理工作指挥部)西侧 20 米办公室;(2)方式:现场购买;潜在供应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3)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 部)西侧 20 米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5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 部)西侧 20 米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2)采购范围: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提供保洁、保安、会议服务等。具 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地点: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平顶山市高新区玉兰街西段)(4)预算金额:67 万元
(5)服务期限:1 年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达到采购人满意。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为中小微企 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落实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三年内(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 录的书面声明。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需提供公告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 国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失信记录,资格审查不通过。注:供应商应保证响应采购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 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采用资格后审。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6 年 5 月 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5∶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 20 米办公室;
(3)方式:现场购买;潜在供应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
(4)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磋商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 20 米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平顶山市高新区玉兰街西段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5-2863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焦店镇卫生院东南侧约 250 米(平顶山市湛河治理指 挥部)
联 系 人: 姬先生
电 话: 18937588700
电子邮件: xln22886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