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1 10:50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XLN-2026-01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2026年度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7 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提供保洁、保安、会议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 企业 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 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 项的真实性,中标投标人应对核实须配合,如有虚假,应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

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1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15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方式:现场购买;潜在投标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2. 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侧 20 米办公室。3.售价:300 /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递交方式: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 部)西侧 20 米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6 月 01 日 09 时 30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 部)西侧 20 米会议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 务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 年 月 日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XLN-2026-017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2026 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服务期限内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提供保洁、保安、会议服务等。具体 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5.预算金额:67 万元,财政资金

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7.服务期限: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针对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依据工信部联 企业 2011>300 号文件之规定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 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承诺)。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承诺)。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新企业从成立时间开始),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

3.6、信誉要求:提供公告发布后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若有不良记录,则投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注:①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同时,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 项的真实性,中标投标人应对核实须配合,如有虚假,应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包括上报主管部门。

②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网站查询页须完整显示网站名称标题,并加盖单位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 月 11 日至2026年 月 1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 侧 20 米办公室。

3.方式:现场购买;潜在投标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授权 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份。

4.售价:500 /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6 年 月 日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建设路与姚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 81 米(湛河治理工作指挥部)西 侧 20 米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

地 址:平顶山市高新区玉兰街西段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5-28636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理念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焦店镇卫生院东南侧约 250 (平顶山市湛河治理指 挥部)

联 系 人: 姬先生

电 话: 18937588700

电子邮件: xln2288616@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