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6450号】郏县郑万高铁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郏县高铁站站前公共区域安保保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5 15:17

项目概况

郏县郑万高铁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郏县高铁站站前公共区域安保保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62508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郏采招标-2026-15

2、项目名称:郏县郑万高铁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郏县高铁站站前公共区域安保保洁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002,138.51

最高限价:7002138.51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平公资采2026450-1

郏县郑万高铁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郏县高铁站站前公共区域安保保洁项目

7002138.51

7002138.51

7002138.51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7002138.51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郏县高铁站站前公共区域安保及保洁服务,包含郏县高铁站站前广场、下沉广场及地下停车场,具体区域为高铁站站西隔离墩至站前路 (涵盖临近高铁站一侧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绿化带);南北停车场等内容,以合同约定的实际区域为准。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

5.4 服务期限:3年。

5.5服务地点:郏县高铁站站前公共区域。

5.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

5.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相关有效声明材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省级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年审合格。

3.3、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郏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郏财字[2022]35号)要求,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后附件: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如有不良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③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最多由两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2)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0605日 至 2026062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3.方式: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潜在供应商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pds.gov.cn/) “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http://ggzy.pds.gov.cn/fwzn/11020.jhtml

办理CA证书:http://ggzy.pds.gov.cn/tzgg/10814.jhtml

4.售价:0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62508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0625084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郏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项目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响应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我单位(招标人)严格按照平财购【202146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采购合同。

5、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由采购人向有关部门反映核实后依据情况处以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通报等相关处罚。

7、监督部门:郏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5-5152805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郏县郑万高铁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郏县王集乡站前路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方式:0375-5596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深圳市中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建安社区前进一路163号大富豪前进一路1393A09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637571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5637571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