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第二高级中学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21 14:56

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许昌第二高级中学2026年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含二次报价)

三、项目属性:服务

四、招标内容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负责许昌第二高级中学消防监控室值班、门卫值守、治安巡逻、车辆秩序管理、防火防盗和信访稳定等任务,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项目,共计需要18人。

预算金额:36.9万元。

最高限价:36.9万元。

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

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第二高级中学。

分包:不允许

五、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河南省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河南省内设区市级公安机关备案证明。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202672317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6072490分(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开标地点:许昌第二高级中学三楼会议室开标 。

七、本次招标公告在许昌第二高级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许昌第二高级中学

地址:前进路2888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4-3178690

监督管理部门:许昌第二高级中学监察室

联系人:牛老师  

联系电话:0374-3178609

第二章   项目需求

项目概况

全面负责许昌第二高级中学安全保卫服务工作。负责个校区的监控室值班、门卫值守、治安巡逻、车辆秩序管理、防火防盗和信访稳定等任务,维护校园治安秩序。

二、采购清单

1、许昌第二高级中学情况简介:目前,学校占地338亩,建筑面积10.4万平方米;在校学生3600人,教职工376人。

2、人员配备及岗位:主出入口2个,每个班需配4;消防监控室,每个班需配2人;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8小时工作制;需配备3个班组。综合上述,校区共需保安18人。所招聘保安具有市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消防控制室人员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及以上证件为必要条件列入要求。

三、服务要求

1.对保安人员基本要求

1.1、保安服务人员须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工作负责,未受过治安拘留、劳动教养、刑事处罚。

1.2、保安服务人员应24小时值班,各类岗位公共秩序维护、交接班制度、资料、档案记录完善,并配合公安机关等做好公共区域的安全防范工作;在保安服务过程中,管理要坚持原则、慎密严谨;服务以人为本、主动热情;处理问题高度警惕、有理有节;依法办事,文明执勤,不与师生发生争吵,杜绝保安与师生发生冲突,禁止保安出手伤及师生人身安全,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1.3、保安服务人员上岗时应佩戴统一标志,统一着装,配备统一安防器材;

1.4、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服务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查验出入校园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2)在校园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3)对进入学校的车辆及人员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4)保安服务人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校园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1.5、保安服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采购单位规章制度,严禁脱岗、睡岗,岗前(值班期间)喝酒、打牌,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同时,保安服务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1)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2)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3)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4)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5)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1.6、消防监控室人员须具有消防设施操作员(监控操作)中级及以上证件。

2.具体工作要求

2.1、门岗秩序维护

(1)熟悉有关门卫规章制度、出入手续,以及各种必要的证件等。

(2)熟悉门卫区域内的环境状况和安全措施。熟悉和掌握校园内部的分布、位置,基本熟悉校园主要人员的情况。

(3)负责对进入校内的外部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做到记录详细、字迹工整。协助单位做好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2.2、巡逻

1)每天巡逻实行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工作要有巡逻区域,签字记录、存档备查;

2)巡逻人员应按巡逻路线规范巡逻,发现行人、车辆、建筑物设施等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处理或报告。对发现在校园内的违法违规或危险情形的,应当制止,并及时向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或向公安机关报警。

2.3、车辆通行、停放

1)校园内道路和停车场(库)应设置明显的车辆交通引导和警示标志;

2)保安服务人员应负责维持车辆正常通行秩序,发现车辆未上锁、车窗车门未关及乱停放行为,应及时告知并进行劝告或纠正,发现可疑行为或偷盗车辆、损坏相关设施等应及时制止;

3)车辆进出校园时有秩序维护人员疏导,车辆进出24小时应有记录;

4)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擦碰等意外事件时,应及时疏导和现场协助处理。

2.4、秩序监控

1)校园内秩序监控设施24小时开通,并有保安人员监视,所有监控设施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若出现监控设施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学校;在监控设施恢复正常使用前,应加强人员值班巡逻管理;

2)监控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安排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并同时通知学校相关科室,进行紧急处理;

3)熟悉应急预案,保障值班电话畅通;

4)监控人员不能脱岗、睡岗和由非专业人员替岗,工作应有记录。

2.6、安全事故处理

1)校园内应制定安全事故处理预案,对突发事故和刑事、火灾、水灾、爆炸、地震、安全疏散等制定相应的安全事故处理预案;

2)应参与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小组,与当地消防、社区民警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熟练掌握一定的事故处置方法和技巧,熟悉程序、路线和有关内容,对紧急事故尽可能减少 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

2.7、社区警务协作

协助社区警务室组织做好校园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与社区警务一起提高公众防范能力,共同预防和确保校园安全。

四、商务要求

1、交付(实施)时间(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月。

2、交付(实施)地点(范围):许昌第二高级中学

3、付款条件:

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2)支付进度:保安服务费按中标金额分5个月度平均支付,次月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中标人。

4、保险

中标服务期内:中标人须为本项目全部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五、验收标准

1、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项目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实质性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投标人应就本项目(每包或者标段)完整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投标文件中须有实施(技术)方案,否则为无效投标。

4、风险承担:中标人必须保证到岗保安人数,同时在组织、安排保安工作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维护保安人员的正当权益;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时,本人致伤、致残、致亡的,或者导致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劳资纠纷,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中标人需为本项目全部人员缴纳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6、投标人投标报价在满足招标文件,支付给本项目所用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许昌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七、本项目预算金额36.9万元。最高限价36.9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单位:许昌第二高级中学

二〇二六年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