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在巡逻中发现异常物品怎么处置?

发布时间:2023-07-20 09:21

异常物品的识别

这里讲的异常物品,不包括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携带的可疑物品,而是指保安员在区域巡逻时于室外发现的情况异常的无主物品,主要包括:

(1)无人看护的贵重物品、无人认领的箱包。如居民小区内室外无主的包裹、箱子等物;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方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或者汽车;企事业单位内的室外堆放着的铜、铁等工业原材料或产品等等。

(2)疑似血衣、疑似凶器等作案工具等涉及案件的物品,如棍棒刀具,大力钳等物。

(3)疑似爆炸物品的装置。

(4)发出异常声音(如滴答声、嘶嘶声、呜呜声等)的物品。

(5)其他可疑物,如服服务单位围墙上靠着的椅子等。

异常物品的处置

保安员巡逻时发现异物品后,应当根据初步判断异常物品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

1.报告服务单位处置

对于疑似巡逻区域内的干部、职工或者居民群众遗失遗忘的无主物品,先把物品名称数量、特征等情况记载在巡逻执勤记录本上,代为保管在保安值班室。然后,迅速报告服务单位的有关领导,设法寻找物主予以归还。

2.向公安机关报警

对于疑似与违法犯罪活动有关的异常物品(如赃物作案工具等),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特别是疑似爆炸物品,在报警的同时,要做好警戒工作,不让他人靠近异常物品。

3.设法抓捕歹徒

对于疑似歹徒潜入巡逻区域作案使用的交通工具或者作案工具,应当在对这些物品实施控制(守株待兔)的同时,加强区域的巡视查看,尽力捕获歹徒。

如果执勤区域有门卫的,应当及时通报情况,协同行动,严格控制出门人员,阻止歹徒逃跑。如果没有当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保安员应当将可疑的交通工具、作案工具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